街道2022年“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清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1次;
(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各自行管企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三)具体、有针对性的制定任务清单。
二、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措施
(一)在6月15日前通过党委(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会议,集中学习国家十五条措施、省六十条措施、市七十条措施和县八十条措施不少于1次,参学人员撰写心得体会1篇;
(二)组织干部职工、辖区内企业,收看或收听省安委办联合省级媒体邀请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走进直播间节目;
(三)党政“ 一把手”带头讲国家十五条措施、省六十条措施、市七十条措施和县八十条措施不少于1次;
(四)企业第一责任人要通过职代会专题讲国家十五条措施、省六十条措施、市七十条措施和县八十条措施不少于1次;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组织开展关于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培训活动;
(二)全覆盖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安全责任”宣誓活动不少于1次。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不少于1次。开展本行业领域事故调查报告学习研讨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四、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活动
组织开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典型案例剖析和曝光活动不少于2期,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
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隐患集中展示”等自查互查活动。
六、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易发事故全员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2次,并完善应急预案。
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一)组织辖区内各领域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二)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市安委办制作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三)组织开展6月16日宣传日活动;
(四)公示栏或醒目位置张贴市、县下发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办法,明确本乡镇(街道)本单位举报方式和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职工积极举报。
(八)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一)组织各社区通过拉横幅、通村通组喇叭或LED屏滚动宣传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二)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
(三)加强 “一办一队一库”(即应急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村居“一站一室一队伍”(即应急管理服务站、应急物资储备室、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就近救援、及时救援的能力。
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相关印证资料;每周三17:00前要将金沙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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