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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村金融服务十三五规划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而目前,由于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 “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
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 ……此处隐藏10036个字……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生存能力的问题,在利与“益”上不能简单地取舍,而应把注意力和兴奋点集中到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创新上,用服务推进政策落实,用服务提高利润水平,增强发展能力。在改进贷款管理方式、放宽贷款条件、丰富信贷品种、拓展业务新领域上下功夫,使其真正成为“农村融资的主力军”。当前,农信社应重点制定适合“三农”经济发展要求的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信贷营销激励机制,以规范引导信贷部门和人员的信贷行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最大可能地加大支农信贷投入,为“三农”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合理的信贷支持平台。
三是县级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应增加支农比例,强化回哺性。由于各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设在县以下营业网点单纯吸收存款的状况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融资。为此,上级商业银行应给县以下营业网点以相应的农业贷款权,在吸收存款的同时,要求其在发放贷款总额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支农。县级农业银行更要“职能回归”,坚持以农为主的经营方向,重点发挥其资金集约经营、中间业务发达的优势,切实加大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投入。要改变邮政储蓄资金归属,将其以合理价格返还农村地区,并加快建立邮政储蓄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实现邮政揽储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互动效应。
四是农发行应突出专项功能,强化政策性。由于受粮食直补政策、农村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影响,农发行的作用也逐渐趋弱。但其政策任务的本质具有无可替代性,决定了其地位不能削弱,还要加强。因此,农业发展银行的运作上应更加针对“三农”经济的弱质性,把职能定位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性项目,主要包括国家专储贷款、扶贫专项贴息贷款、重点建设项目贷款和国家财政资金相配套的重点项目贷款等,以切实壮大其支农资金实力。
五是民间融资应突出合理疏导,强化规范性。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放高利贷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考虑现有的国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能满足农村融资的现实,应适度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容许民间借贷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存在,建立民间借贷管理协会,严格监管。积极引导正当合理的民间金融组织,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督,使其公开化、规范化,以其投向自由、借贷期限灵活和手续简单等优点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多元化和多层次的融资需求。
建立健全四个体系
一是金融服务体系。调整贷款战略,实现农业贷款结构的优化。要针对农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向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种养多元化提供大力支持,如对大型农机具开展抵押贷款、畜牧业专项长期贷款业务等;对专业种养、支柱农业开展农产品抵押贷款。要针对农村发展二三产业的需求,提高非农产业贷款比重,如对流通业经济组织提供商品抵押贷款;对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发展农产品收购资金贷款;要针对农村基础建设的需求,加大对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对区域经济有带动作用的经济重镇,开展有稳定收益的城镇供水、商品住宅建设和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交通、通讯、能源、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针对农村住房、教育等消费需求,增加农村消费信贷的投入。通过发放住房消费贷款,以拉动农村建材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通过发放耐用消费品的贷款,满足农民现阶段生活的需要;通过发放助学贷款,解决贫困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创新担保形式,提高融资保障能力。目前,实行的“五户联保”等形式,虽然在小额信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贷中作用明显,但从发展的角度看,还要积极探索新的信贷手段,向农民提供多种贷款担保方式,如亲属间联保、农户企业联保等。积极探索开展信用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产品抵押贷款、股权担保贷款、贴现、汇票承兑等多种信贷支持业务。在此基础上,按照政府牵头、协会、企业参股、银行托管、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级组建农业信用担保公司。
二是农民信用体系。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农贷畅通的重要保证,在建设信用体系上,政府要充分行使职能作用,协调好、处理好各方关系和利益,努力构建资源共亨、评定权威、约束有效、维权有力的信用体系。
成立社会公众信用数据库,建立公开的社会信息披露制度。由政府部门牵头组建非盈利性、保本微利的信用登记咨询机构,及时从银行、税务、企业、司法、教育、工商及其它部门广泛收集、整理有关个人和经济组织的经济往来、债权债务变动、与金融机构往来、民事刑事纠纷、主要管理人员状况的信息和数据,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前提下,依靠现代技术通过授权查询的方式,向金融机构及社会开放。
建立社会化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广泛评估、公布守信状况、经济实力和发展趋势,全面、准确、公正地评定各经济实体的信用等级,并做好依法公布工作。
加强信用惩戒制度的建设。由公安部门牵头,联合检察机关、法院、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建立信用联席会议制度,对不守信用者的经济行为予以限制。
三是农业保险体系。农业生产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进行结构调整投入越大风险也就越高,如果没有一定农业保险支持,很多农民根本不敢涉足。通过农业保险的介入,可使农民在对结构调整中的高见风险的不确定性大降低,另外一个重要意义还在于,随着风险的降低,一方面可以使为金融提供基本的还贷保证,减轻贷款顾虑,另一方面也可使农民敢于贷款,提高贷款热情,因此说,这是一个农民、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三方受益的事情。农业保险要体现政策性,采取“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模式进行经营。政府从生产和消费两方面给予补贴,在农民提供生产补贴的同时,对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民提供价格补贴,这样使农民能够积极参加保险。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政策、法律特别是经济上的支持,使其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这样才能够激励企业继续从事农业保险的经营。
四是农业基金体系。设立农业结构调整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发展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以及为在结构调整中收入受到影响的农民提供补贴。这是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也符合wto的有关规则。同时,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各项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这些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到位,不得挪用。
四、抓住一个根本
现代经济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资本与产业和市场的高度融合,也可以说没有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与市场就不可能更好地吸引资本,这也是资本的趋利性所决定的,为此,解决农村融资难的根本出路还是在于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通过产业化可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本注入的规模,通过市场化可最大程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度地提高资金的流动性,把产业化与市场化紧密衔接后,就会使农村融资难的很多问题迎刃而解。发展农业产业化要重点通过个途径:一是推动农产品转化,鼓励和培植各种加工企业,实现工农结合,互动互促。二是发展畜牧业,实施“主辅换位”。三是推动土地合理流转,提倡土地规模经营。四是推动劳动力转移,促进集约农业的发展。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政府在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中,绝不能就融资抓融资,而应树立“大融资”的观念,加强城乡统筹、工农统筹、区域统筹、行业统筹,要善于用统筹的方法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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